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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咨询]商场(店铺)共有产权分割问题
咨询内容:
2012年我和一个朋友合买了一个商场,因产权共有原因,在融资、租赁等管理上意见不同产生太多麻烦,双方强烈要求将原共有产权证书按各自出资比例分割成二本单独的产权证,这样就可以各自单独管理自己的财产。据了解,像我这种情况盼望能办理产权分割的人不在少数。 请问在双方产权清晰情况下,要如何具体办理产权分割手续(办理流程),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是向市规划局还是向市不动产权局提交分割申请材料,二个局是否存在协同处理事项,以使群众关心祈求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闽建房函(2015)49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龙岩市住建局请求协调有关事项的复函》中“关于房产证二次分割办证问题”已明确:对于已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所有人分割房屋,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只要符合房屋基本单元要求,即应当予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无需由规划部门出具相关规划意见。 感谢您对龙岩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关注! ( 2018-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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