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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投诉]不同意博世园二期公用房变更
投诉内容:
不同意博世园二期公用房变更用途(2017-11-21)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龙岩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厦鑫博世园、厦鑫博世园二期项目按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划条件要求设置的社区服务用房为单列功能性用房,并不作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用房,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社区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09】147号)及《关于中心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移交及剩余用房用途确认协调会议纪要》(【2012】16号)精神,新罗区住建局和区民政局对物业用房及社区用房按规定比例移交后,剩余社区用房由我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住建局、新罗区政府,对“剩余用房”用途进行确认。 感谢您对龙岩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关注! ( 2017-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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